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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关于保护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公告
2011-09-13 10:16:00 作者:图书馆办公室 供稿审核人:

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,保障学校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,维护滨州医学院的声誉,确保电子资源的正常使用,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遵守以下规定:

1.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仅供本校读者使用。

2.严禁使用下载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。

3.不得连续、系统、集中、批量地进行下载、浏览、检索数据库等操作(由于各数据库商对“滥用”的界定并不一致,因此图书馆无法制订统一标准。一般数据库商认为,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滥用,通常正常阅读一篇文献至少需要几分钟。)。

4.读者有责任保护好自己的网络账号,防止被他人盗用;也不得将个人网络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本校电子资源。

5.严禁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源进行非法牟利。

6.未经图书馆批准,严禁设置代理服务下载或阅读电子资源。

7.如发现以上违规行为,图书馆视情节轻重将对违规者进行如下处理:

违规者须向图书馆提交书面陈述和检查,删除违规下载的数据和文献;

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,给予通报批评、停止电子资源访问权、停止借书权等处罚;情节特别严重的,将报请学校及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。处罚结果将在学校和图书馆网站公示(包括违规者姓名、所在单位、违规行为等);

因违规引起的法律问题,全部责任由违规者承担;因违规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,全部由违规者赔偿。

滨州医学院图书馆

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二日

 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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